- 地籍圖重測過程中,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界址不明、指界困難,這個部分應該如何處理?
稅捐機關表示,地籍圖重測調查時,土地所有權人不能指界者,得請地籍調查及測量人員協助指界。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該協助指界之結果者,視同自行指界並應埋設界標。
而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意協助指界之結果且未能自行指界者,則依土地法第46條之2第1項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鄰地界址、現使用人之指界、參照舊地籍圖及地方習慣之順序逕行施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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