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綠建築建案,建商須繳納保證金及維護費用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北市綠建築建案,建商須繳納保證金及維護費用
新聞摘要
  • 台北市綠建築建案,建商須繳納保證金及維護費用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自綠建築自治條例於2014年發布實施後,非公有的新建建築物必須取得綠建築標章者,須繳納一筆保證金,此外,前述的新建建築物以及有申請都市更新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之新建建築物的起造人,須另外提列一筆綠建築維護費用,為規範這些繳費的詳細內容,台北市政府特訂定「台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並於2017年3月7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將於近期公告實施。
 
依照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非公有的新建建築物應取得綠建築標章,但綠建築標章的評定,則是在取得使用執照之後才能進行,為了驅使起造人主動取得綠建築標章,特別訂定保證金制度,讓起造人分別於領取建造執照前,以及領取使用執照前,繳納各一半保證金,保證金是按工程造價5%計算,目前累積14案,舉例試算:假設建築物造價1億元,則保證金須繳交500萬元;當起造人完成規定事項後,都發局方發還保證金,若起造人未依規定辦理,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另外依照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之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以及申請都市更新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之新建建築物,其起造人並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該費用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由起造人向都發局繳納,維護費用是以該建築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繳納之公共基金50%計算,目前累積43案,舉例試算:假設建築物造價1億元,則維護費用須繳交77萬5千元,起造人繳納費用後,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向都發局申請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台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近期將公告實施並刊登於台北市政府公報,歡迎民眾上網閱覽(網址http://www.gazette.tcg.gov.tw/)。

台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比較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