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稅籍證明書不作為產權或其他證明使用
稅捐機關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稅籍證明書僅是證明課徵房屋稅之內容,並無法作為房屋產權之證明用;另房屋起課年月之記載,僅表示開始課徵房屋稅之日期,並非就是房屋建築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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