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地價稅可依實際使用按比例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地價稅可依實際使用按比例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新聞摘要
  • 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地價稅可依實際使用按比例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林先生擁有一棟2層樓的房屋,每層樓面積均為55平方公尺,土地面積則有120平方公尺。林先生為貼補家用將1樓店面出租他人作生意,2樓仍供自用住宅使用,林先生可否申請地價稅部分面積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使用,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如經查明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亦即已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未超過一處之限制,此外,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部分能夠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比例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以上開林先生所有土地為例,他可以申請2樓房屋面積所占土地面積計60平方公尺,按自用住宅稅率計課地價稅,另60平方公尺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
 
稅捐機關特別提醒民眾,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除直接影響房屋稅之課徵外,也有可能對地價稅之核課造成影響,納稅義務人務必於使用情形變更發生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