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環評修法,住六-六開發案,台北市環評委員會暫停審查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因應環評修法,住六-六開發案,台北市環評委員會暫停審查
新聞摘要
  • 因應環評修法,住六-六開發案,台北市環評委員會暫停審查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環評委員會2017年5月19日審查「住六-六自辦市地重劃區(土石方量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報告」。會中環保局說明,近日接獲行政院環保署公文,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其中第25條第1項第1款住宅社區興建或擴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情形,將都市土地排除。認定標準修正屬中央權限,未來若修正後,住六之六開發案將可免環評,不必受到環評法規範。經環評委員討論,為避免可能衍生爭議,決議本案暫停審查,待環保署法規修正後再憑辦理。
 
環保局說明,環評法公布施行以來,住宅社區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者,即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住六之六屬都市計畫山坡地住宅社區開發案,申請開發面積約54公頃,於1996年通過環評審查。本次開發單位所提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是因2008年開發單位以「變更內容對照表」方式申請變更原環評之土石方量,雖經當時環評委員會審查通過,惟2014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土石方量變更增加,客觀情形非屬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1項規定得以變更內容對照表申請變更情形,予以撤銷。2017年3月16日開發單位依法院判決意旨,改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審。
 
惟行政院環保署於2017年4月27日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以考量都市計畫審議項目與環境影響評估審議多有重疊,將其中第25條第1項第1款住宅社區興建或擴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情形,排除都市土地。未來若修法通過後,都市土地住宅社區開發計畫均免環評。至於住六之六開發案,將因此修正而變成免環評之開發行為,開發單位得申請解除環評列管。
 
環保局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該局將環保署預告修法內容於環評委員會提出說明。經與會委員討論,為避免可能衍生爭議,決議本案暫停審查,待環保署法規修正後再憑辦理。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