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住宅補貼8/31受理截止,住宅處週六日加開櫃檯服務申請民眾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中市住宅補貼8/31受理截止,住宅處週六日加開櫃檯服務申請民眾
新聞摘要
  • 中市住宅補貼8/31受理截止,住宅處週六日加開櫃檯服務申請民眾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住宅補貼提供包括房屋租金、自購與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即將於2017年8月31日受理申請截止,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將於8月26、27日週末六日兩天早上9點至下午5點,中午不休息加碼服務,便利平日上班無暇申請的民眾提出申請,並提醒因應住宅法修正,2017年度租金補貼核定戶的房東,所得稅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的免稅額度,房屋稅、地價稅也有機會享有優惠,籲請房東支持房客把握機會申請租金補貼。
 
住宅處表示,市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包括房屋租金、自購與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大項目的住宅補貼,2017年申請情形較往年踴躍,截至8月22日為止,已有6,394戶提出申請,約較2016年多出600多件。
 
2017年租金補貼在市府積極爭取下,計畫戶數提高至6,967戶,較2016年增加近一千戶,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目前已收到5,631戶申請,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分別有491戶、170戶的申請名額。
 
另為減輕青年居住負擔,市府也提出「台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針對「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380戶的名額,加碼增加補貼0.5%貸款利率,凡20歲以上、未滿46歲且購屋於台中市的青年,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300萬元,補貼年限1年。相關住宅補貼均採評點制度,8月底受理申請期間截止後,市府將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由高分者優先補貼。
 
住宅處也指出,另因應住宅法修正,2017年度租金補貼核定戶的房東,所得稅申報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的免稅額度,房屋稅、地價稅也有機會享有自用房屋及住宅用地稅率優惠,請房東支持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可於租金補貼資格核定兩個月後,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優惠稅率。
 
由於受理期限剩下最後一週,住宅處也於8月26日(週六)、27日(週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中午不休息)加碼服務,便利平日上班無暇申請的民眾提出申請;另有線上申請方式,讓民眾免於舟車勞頓,在家填寫申請表格並掃描上傳應備文件即可,而申請書務必填寫申請人e-mail,租約到期前將以電子郵件提醒應補約。
 
欲現場申辦市民,請於8月31日期限內,向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或於豐原陽明市政大樓(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提出申請,線上申辦請至住宅處網站(http://housing.taichung.gov.tw/),洽詢電話:22289111轉64601~64605、69993~69994、69342,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件(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