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市場管理三步驟,北市多項措施齊並進,租賃糾紛保權益,北市調處走在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租屋市場管理三步驟,北市多項措施齊並進,租賃糾紛保權益,北市調處走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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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屋市場管理三步驟,北市多項措施齊並進,租賃糾紛保權益,北市調處走在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租賃市場地下化,暗藏糾紛多,為健全租賃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北市積極推動租賃雙方使用定型化契約,並推動爭議調處之機制,鼓勵民眾可以透過「台北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的功能來保障自身權益。
 
依崔媽媽基金會提供資料,該會自2012年至2016年受理租賃糾紛案件量依序為885、1870、2325、2561及1782件,常見三大租賃糾紛原因分別為提前終止租約、房屋修繕及押租金返還,為衡平房屋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合理公平,內政部除已於2016年6月23日公告修正「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提供各界參考使用,並增訂「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又為健全租賃市場發展,亦訂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期使租賃住宅市場制度更為完善。
 
地政局表示目前租賃管理係以事前宣導、事中查核及事後協商3步驟進行,即以辦理設攤、社大授課、舉辦講座等多元宣導方式事先教育消費者,預防糾紛產生;並透過輔導訪視已簽訂之租賃契約、訪查通路所銷售之租賃契約,及訂定對業者違反規定之統一裁罰基準等各項配套措施,導正契約的條文內容;民眾若有租屋糾紛,則可循消費爭議的處理途徑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或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等方式處理,以維護租屋權益。
 
地政局進一步表示,內政部研訂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業經立法院於2017年5月22日完成一讀程序(名稱修改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內容針對租賃雙方當事人及產業在住宅租賃市場所遭遇的問題,亦提出應對措施。惟在該條例尚未完成立法正式實施前,地政局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未來將鼓勵民眾多透過「台北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功能向地政局申請調處,期藉由委員會專家學者的知識經驗,有效協調解決租賃雙方紛爭,同時亦能紓減訟源縮短處理時間,此外地政局亦將全力配合中央後續相關配套措施及子法,以落實對民眾租賃權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