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注意 瑞芳區土地重測地籍調查作業開始
瑞芳地政事務所許才仁主任特別提醒,如有接獲地籍調查通知書者,應依照指定日期及地點,攜帶身分證、印章會同辦理地籍調查。至於土地所有權人因故不能到場指界、設立界標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但若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而未辦妥繼承登記者,應由合法繼承人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到場辦理;至於土地所有權人如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則應由法定代理人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到場辦理指界手續。土地所有權人、代理人或繼承人指界完畢並確認無誤後,應於地籍調查表上認章,以完成指界程序。
許才仁進一步指出,地籍圖重測攸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籲請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配合地籍圖重測工作,務必依指定日期到場指界及埋設界標並予永久保存,以確定土地界址位置,杜絕土地界址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