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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全力完備防災型都更拼圖 打造居住安心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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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全力完備防災型都更拼圖 打造居住安心家園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近日花蓮大地震與2年前南台大地震維冠大樓倒塌事件,使「房屋健檢」、「危險老舊建築」等居住安全議題備受關注。新北市政府自2016年2月起領先全國推出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透過房屋健檢一條龍,實際瞭解及輔導具安全疑慮社區推動更新問題,再加上2018年2月9日經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之新北防災自治條例,未來更會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納入輔導範圍,健全新北防災型都更拼圖,提供多元途徑全力打造安全家園。
 
新北市政府鑑於2046年南台大地震所帶來嚴重災害,率全國之先推出「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將房屋「健檢、補強、重建」整合為一條龍服務,針對1999年12月31日之前興建的建築物持續提供房屋健檢服務迄今已受理達2000件以上,完成1996件勘檢,已成功消除許多民眾居安疑慮,並於同年5月主動篩選與台南維冠大樓規模類似,即地面層挑高或挑空作為大型商場之14、15層樓且未辦理結構外審共150件具安全疑慮建築物,目前已成功輔導逾8成辦理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其中須進行詳評(即確實有疑慮)達54件(36%),後續再透過重建、整建維護耐震補強等法令修訂、專業輔導與資金補助等全方位協助的方式改善居住環境,建構新北「安居城市」目標。
 
 
為使防災型都更深入社區,新北市政府更首創「都市更新推動師」制度,已輔導超過100處社區辦理自力更新,並針對68個災害高風險社區指派推動師優先蹲點輔導,其中已有8處修復完成、2件進入都更程序,16個社區達成共識將重建或補強,其餘案件也在推動師協助下持續進行。
 
市長朱立倫於市政會議時表示,新北市議會在9日通過「新北市推動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防災型都更自治條例的縣市,鼓勵民眾將危險建物進行補強 或重建。提供建物容積獎勵及對經鑑定為危險建築之建物必須在2年內拆除,以保障市民居住安全,自治條例預計3月正式公告實施。通過這個自治條例是重要的里程碑,未來必須有具體作為,以蘿蔔與棒子並用的方式,讓這個自治條例兼具誘因及強制力,在全國都更仍面臨瓶頸的情況下,希望加速推動防災型都更,以民眾居住安全作為最重要的考量。
 
新北市政府強調,防災自治條例的1個目標是為限期消除潛在危險建築物,藉由重建50%獎勵與整建最高1200萬的2種作法,重建者並適度給予租金、地價稅、房屋稅補貼的3項補貼等誘因,藉由這種簡單的程序,明確的獎勵,加速民眾重建安全的家園及提升建築結構耐震能力。因建築物重建整合涉及民眾權利,市府將予以尊重,但如建築物經確認具結構安全疑慮,後續將不排除依建築法規定限期停止使用,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使防災型都更拼 圖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