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鬆綁,修正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減輕受託人投資成本負擔,增加投資意願,促進產業發展
新聞摘要
  • 法規鬆綁,修正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減輕受託人投資成本負擔,增加投資意願,促進產業發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積極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需求,排除民間投資障礙,財政部2018年5月1日修正「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下稱委營要點)規定,委託經營契約期限最長10年放寬為20年;訂約權利金計收比率由公告現值5%調降為4%,並降低分期繳交款餘額加計金額比率由10%降為5%。
 
國產署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委託經營為提供民間投資用地多元方式之一。為提供投資人更有利投資環境,2017年6月起召開4次會議,傾聽中央、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民間業者有關推動產業發展待改進事項,經報財政部同意鬆綁修正前述規定。修正後有利投資人計算開發成本,減輕經營投資負擔,提升資金靈活運用度,增加投資意願。
 
因應本次委營要點修正,國產署指出,對於履約中的案件,將由第一線所屬分署採從新、從優理念,以「一條龍」專案服務方式,主動通知受託業者,說明新、舊規定變更,試算權利金差異結果及剩餘年期之權利金得扣抵新約權利金等,協助受託業者辦理換訂新約相關事項,讓受託業者快速明確瞭解規定內容,簡單便捷完成換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