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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 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管理及監督
新聞摘要
  • 工程會 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管理及監督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工程量、案量大增,工程會2018年列管281項建設,預算高達4,328.68億元,為有效提升計畫執行效能,工程會針對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採取全生命週期協處機制,從計畫各階段工作重點進行全面性管理,並發掘計畫困難問題予以協處,及協調解決跨部會事項。
 
工程會於2018年起擴大公共建設列管範圍,列管公共建設計畫門檻自1億元降至5,000萬元,並從源頭進行管理,以合理之計畫審議,確保規劃設計務實可行,把關前置作業,並加強列管採購發包,招標階段如發生流廢標情形,將分析流廢標原因及協助解決,開工前檢核各項前置作業完成情形,開工後運用工程管理手段,如預算執行管控、進度管控、防止不當延遲付款、協處停工終解約等措施,俾利計畫順利執行,及早完成發揮效益。
 
在工程招標選商方面,為督促施工廠商依契約規定如期如質履約,並促使廠商主動重視良好商譽,工程會積極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於量化與全面化之原則下,針對廠商履約過程計算分數、建立廠商履歷大數據,迄今累積近8萬筆標案、約1萬1千家廠商之履歷成績,已可區分廠商相對優劣,並已於工程標案管理資訊系統提供各機關作為採購挑選優良廠商之參考。
 
除針對全部列管計畫盤點通案性之整體執行績效外,工程會並對政府重要政策,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協助解決缺水缺電、創新產業計畫五加二等,採取分類專案列管,將管控目的明確化、系統化,並透過每日檢視、每週提報異常清單、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主動協調解決跨部會困難問題,以利計畫如期如質完成,發揮預定效益,並進一步建立完工後維護抽查機制,確保營運管理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