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間以上房屋,土地該如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有兩間以上房屋,土地該如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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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兩間以上房屋,土地該如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地上房屋係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夫妻以及受扶養未成年親屬總共只能選擇一處自用住宅來適用優惠稅率,若持有兩間以上房屋,只要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則可不受一處限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若房屋為兄弟姊妹或他人所有,則無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捐機關提醒,符合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可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9月22日)提出申請,若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