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稅捐常識 中低收入戶可否申請免徵房屋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接獲民眾蔡小姐來電詢問:「中低收入戶是否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1996年6月12日台財稅第850307121號函釋,貧民及低收入戶住宅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另依據財政部2010年4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904709660號函釋,貧民及低收入戶所有且供其居住之住宅房屋,始有免徵房屋稅之適用,故房屋應為低收入戶者所有及供其居住使用,方可適用該條款,中低收入戶並無免徵房屋稅之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減輕低收入戶經濟負擔,若符合前述條件者,請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由稅務局審查後辦理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