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格式業已修正,訂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格式業已修正,訂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新聞摘要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格式業已修正,訂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格式,並於2018年12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70820935號令發布修正令,訂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其修正要點如下: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書表格式」之「(E1-1)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書」、「(E1-2)申報人名冊」、「(E1-3)檢查員名冊」、「(E1-4)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E1-5)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檢查報告書」、「(E1-6-1)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檢查報告書(側推分析法)」、「(E1-6-2)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檢查報告書(非線性動力歷時分析法)」、「(E1-7-1)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成果報告書(側推分析法)」、「(E1-7-2)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成果報告書(非線性動力歷時分析法)」、「(F1-1)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書」及「(F2-5)建築物疑似石綿建材標示表」,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