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案正夯 建商六四分帳成為基本門檻

都更案正夯 建商六四分帳成為基本門檻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都市更新成為大台北房地產市場熱門焦點之後,建商認為接下來會成功者更少,因為民眾會額外要求利益,建商無利可圖之下,成案機會就少,民眾要自組更新委員會進行都更,困難會更大;建商認為都更就是類似合建一種方式,如果沒有六四分以上的利潤,建商根本不易參與。

建商人士表示,大台北要進行都市更新的個案很多,尤其是北市西邊的大同及萬華兩區,只要是區塊狀的老舊公寓幾乎都有都更案進行中,所謂「進行中」的定義很廣,連民眾簽署都更意願書都可以稱為進行中,但實際上可成案者寥寥無幾。

建商以往參與都更案會爭取容積率獎勵,爭取到的額外容積率就成為建商的利潤,但現在參與都更的居民過於重視本身利益,也會要求分享都更案的容積獎勵部份,造成建商毫無利潤可圖。

建商表示,如果建商本身沒有在該區塊先買下一小部份土地「插旗」的話,要跟當地居民談都更就會類似合建,對建商而言,這種方式就類似合建,換算整個建案的利潤,建商至少要六四分才有賺頭,但現在都更區的民眾往往要求會是接近七三、甚至八二分,建商如此根本沒賺頭。
 


建商人士表示,如果以興建後的坪數達10000坪為例,原地主住戶分回6000坪,建商只能拿到4000坪,建商必須要用這4000坪支付營造費用及地主搬遷等費用,剩下的利潤已相當微薄。也因此傳出有大型建商以市郊的餘屋讓都更案的地主在都更案興建期間免費居住,建商就不必支付地主搬遷費,地主如果在市郊住得習慣就可以跟建商進行換屋,或是由建商幫地主出售都更後的新宅。

建商表示,都市更新照理是依據權利變換原則分配各戶應得更新後的坪數,部份住戶會以本身有頂樓加蓋或有前後院等理由,要求分配更多的坪數,建商很難滿足這些住戶的額外加求。不動產協進會副理事長陳明竺也表示,他母親居住的房子也參與都市更新,由當地住戶自組都更委員會,他擔任副主委,整合過程中,障礙之一就是部份民眾只要求本身利益,不會依據權利變換原則分配應得坪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