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選土地現值申報書第14欄,提前保障地價稅節稅權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勾選土地現值申報書第14欄,提前保障地價稅節稅權益
新聞摘要
  • 勾選土地現值申報書第14欄,提前保障地價稅節稅權益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自用住宅用地時,除了需確認交易相關約定、登記等權屬問題外,別忘了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提前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核課地價稅喔!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與自用住宅用地兩者稅負至少差4倍,新所有權人在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後,常會疏忽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核課地價稅,等收到地價稅單時,才發覺自己忘了提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為此,稅務局於民眾填寫土地現值申報書時,都會特別提醒民眾記得於第14欄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要在當年度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並將相關設籍及所有權資料等補送該局審核確認符合要件後,當年度就可即時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