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者依房地合一新制(2.0)課稅之適用稅率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非居住者依房地合一新制(2.0)課稅之適用稅率
新聞摘要
  • 非居住者依房地合一新制(2.0)課稅之適用稅率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21年7月1日起,非境內居住的個人交易房屋土地於交易日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適用稅率說明如下:
 
(一)持有房屋、土地的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
(二)持有房屋、土地的期間超過2年者,稅率為35%。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7條規定境內居住的個人指(1)在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境內者;(2)在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非屬前述者為非境內居住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