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未在行政院會通過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未在行政院會通過,強制房仲業者登錄實際的不動產成交價格,主要是對房屋交易實價揭露後,個人房屋交易所得相關稅負可能也要受到影響,仲介業者認為,除相關稅制問題之外,申報源頭也應該是政府要達到房屋交易價格資訊揭露應考慮關鍵點。

仲介業者表示,目前房屋交易還是可以分為兩種價格,仲介業者是依買賣雙方的實際成交價收取服務佣金,但向地政機關申報時,是依政府制定的評價標準申報,也就是依房屋價值及公告地價的價格合起來申報,這種價格往往跟實際成交價格有很大落差。

如果立法制定房屋交易要依實際公開資訊,那麼賣方售屋所得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時,跟目前實際申報價格而言,就必須付出較高的稅;此外,一些仲介業者付出的營業稅也會比以前增加許多。仲介業者認為,公開揭露房屋交易價格涉及稅賦的相關問題,也應該是立法強制仲介業者實施時須考慮到的現實面作法。

太平洋房屋協理陳錫斌表示,房屋成交價格要公開,應該不限於仲介業者及代銷業者,因為有不小比例的房屋交易是透過地政士進行,所以只要求仲介及代銷業者要揭露成交房價,僅是公開真正房屋交易市場一部份的資訊,並不能完全揭露房屋市場交易的價格;況且揭露房屋成交價格可以直接由地政機關進行,不必只由仲介及代銷業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