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被占用面積比例已降至14%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國有財產局表示,處理占用雖面臨諸多困難,已積極研謀對策並運用衛星監測科技輔助處理,提高處理效益,自1995年迄今累計已收回32萬餘筆土地、面積5萬8千餘公頃,及收取使用補償金新台幣119億6千餘萬元,該局經管土地被占用面積比例,已從1999年的36%,降至2000年9月的14%,該局將續依新訂的加強處理方案積極處理。

國有財產局表示,該局經管土地高達142萬筆、面積22萬餘公頃,被占用者共31萬筆、面積3萬公頃(被占用比例:筆數22﹪、面積14﹪),散佈全國各地,屬建築用地者計1543公頃,其餘為公共設施用地、農林漁牧用地、國家公園、林地、河川區等土地。臺北市被占用土地約1萬筆,其中6600筆屬可建築用地,而該等被占用建地中,有6100筆占用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下。

國有財產局經管土地數量龐大,因土地分散於全國各地,且夾雜於私有土地間,在地界不明,部分民眾投機,且刑法竊佔罪責不高,致未能有效制止占用。加上該局接管早年日產、86年間縣(市)政府終止代管土地、87年間精省省產、他機關現狀移交、民眾抵稅、拋棄、無人繼承收歸國有等土地,於接管前已遭占用,肇致被占用數量龐大。此外,該局經管甚多現況為水溝、道路的土地,此類土地均屬公用性質,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撥用後管理維護,但多未獲配合,致增加該局管理負擔,排擠占用處理人力。

為積極處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已訂定處理方案,將以更積極的作法,透過訴訟、協調相關部會以公權力強制清除等方式,優先處理高價值、大面積及涉及國土保安的占用案件,提高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