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合宜住宅」申購4條件

林口「合宜住宅」申購4條件,圖為機場捷運線A7站的施工現場

【MyGoNews編輯部/台北報導】新北市林口A7合宜住宅,農曆年後進行招標,2011年動工,最快2013年底首批2500戶的合宜住宅就將問世。營建署公布民眾購買的4項資格,只要符合條件,就可購買。

營建署公布合宜住宅承購條件,(1)承購人須年滿20歲,符合有配偶、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或(2)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沒有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需要照顧等家庭組合條件,(3)且要求同一戶籍內的配偶、直系親屬等必須無自有住宅。(4)家庭年收入須低於北市50%分位點家庭的平均所得(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的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營建署表示,合宜住宅未來若公開銷售3個月後仍有餘屋時,將會放寬收入限制,讓家庭年收入低於北市80%分位點家庭平均所得的家庭承購;若銷售6個月後,還是有餘屋,便會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不再有任何資格限制。但為避免民眾轉手套利,營建署擬設定持有年限,要求須持有一定時間後,才能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