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心成家家方案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預計3月開始申請

【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預計於2011年3月間開始受理申請,這次提高育有子女數的加分權重,符合申請條件且育有子女數越多的青年家庭,其獲得補貼機會將提高。

內政部表示,該方案配合人口政策推出的住宅補貼,申請人須為年齡介於20~40歲間,且結婚未滿2年或育有未滿20歲子女的青年家庭,另考量有換屋需求者平均年齡較購屋者的年齡高,申請換屋者的年齡上限為45歲,其補貼方式包括前2年200萬元的零利率房貸,以協助青年家庭減輕購屋負擔,另為協助無力購屋的青年家庭居住於適居之住宅,提供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間最長2年。

內政部表示,該方案2011年度評點基準表將提高育有子女數的加分權重,以鼓勵青年家庭生育子女,其中育有子女數2人者,將由加20分提高為加30分;育有子女數3人者,將由加30分提高為加50分;育有子女數4人以上者,將由加40分提高為加70分。

2011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的家庭年收入規定,申請租金補貼者,其家庭年收入應低於60%分位點;申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其家庭年收入應低於80%分位點,其中2011年度租金補貼之家庭年收入標準,臺北市及新北市約為180萬元;高雄市、台灣省轄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縣約為128萬元;台灣省台(台灣省轄市、桃園縣除外)、金門縣及連江縣約為119萬元,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家庭年收入標準,台北市及新北市約為247萬元;高雄市、台灣省轄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縣約為184萬元;台灣省 (台灣省轄市、桃園縣除外)、金門縣及連江縣約為1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