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也有認證標章的代書

地政士於營業處所明顯處有無張貼該年度核發的合法業者識別標誌,以為辨別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一般民眾生活上對認證標章如CAS優良農產品標章、食品GMP等均耳熟能詳,相反的辦理經濟價值更高的土地、房屋的買賣登記、抵押貸款或是辦理繼承等,雖然都知道要找代書(地政士),但可知道所找的地政士業者是否合法?如何快速辨識合法地政士業者? 台北市公布2010年地政士業務檢查執行情形,並表示將持續加強執行該項檢查業務。

現在代理他人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案件,從業人員不但要經過考試及格,並且要向執業的縣市政府申請地政士開業執照,並加入所屬公會,才可以執業,符合得執業的地政士所屬地政士公會,才會發給業者一張該年度合法業者識別標誌,並籲請業者於營業處所張貼。所以,為保障民眾權益,提供最快速辨識方法,即注意該地政士於營業處所明顯處有無張貼該年度核發的合法業者識別標誌,以為辨別。

台北市副市長副市長邱文祥表示,地政士即以往所稱的代書,因時有少數未具地政士資格者自稱代書,擅自以地政士為業招攬業務,致後續衍生產權不清或過戶糾紛事件,讓民眾花錢又傷神,台北市為積極輔導地政士,以增進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2007年訂定「台北市政府地政士業務檢查作業要點」,據以辦理地政士業務檢查,輔導地政士依法執行業務,並適時發現問題促其改正。

台北市地政處表示,截至2010年底止,台北市地政士開業人數共計1,871人,2010年度地政處共抽查175位地政士,發現2例違規,違規內容包括未依地政士法第13條規定於事務所招牌標明地政士字樣,及事務所地址變更未依地政士法第9條規定申報備,惟相關違規情形皆已於檢查後改善完畢。2011年1月份再次抽查15位本市開業地政士,即未再發現違規情形。地政處將持續辦理是項地政士檢查業務,以確保民眾權益。

地政處表示,辦理地政士業務檢查,以經檢舉通報且有具體事證指涉違法者為優先,其餘則視業務不定期抽檢。地政處檢查地政士業務之重點為:地政士事務所外觀(如招牌)是否標明地政士字樣、收取費用的標準是否於適當處所標明、地政士收取委託人之費用與文件是否掣給收據及記錄、有無加入公會、開業執照期滿未換或經撤銷(廢止)仍擅自以地政士為業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