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開鍘!2建案廣告不實遭罰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菁英會館」及「宏觀大器」兩建案因廣告不實,銷售單位分別遭到行政院公平會罰款80萬元及100萬元,前者施作夾層不合法,後者則是挪用開放空間。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汎威建設、汎太資產物業管理、協記建設、汎泰建設銷售「菁英會館」建案廣告,刊載夾層空間設計及使用一般住宅用語說明,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80萬元罰鍰,並命其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汎威公司、汎太資產公司、協記公司、汎泰公司等4家事業銷售「菁英會館」系列建案的網站網頁及廣告單,除登(刊)載夾層設計照片外,並以文字訴求「下層/會客視廳、開窗浴室、上層/書房寢臥區、空間動靜分離」,予人印象為「菁英會館」系列建案得合法施作夾層,然該等建案均未合法申請夾層設計。經高雄市政府等地方主管機關表示,「菁英會館」系列建案夾層空間設計及施作,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故案關廣告刊載夾層空間設計,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此外,高雄市政府等地方主管機關表示,「菁英會館」系列建案原設計樓層高度為4-4.2公尺,其用途僅能登記為辦公室,不能申請變更為住宅;倘為住宅使用,將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所以案關廣告刊載一般住宅用語說明,亦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通過,豐邑建設銷售「宏觀大器」建案廣告,刊(登)載「大器之門」等項設施,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100萬元罰鍰,並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豐邑公司銷售「宏觀大器」建案廣告,宣稱該建案「近2200坪舒壓中庭會館,泳池、健身房、多功能球場」、「泳池、SPA、烤箱媲美渡假生活」,1樓將興建「光燦迎賓LOBBY」等多項設施,予人印象為「宏觀大器」建案可合法興建「光燦迎賓LOBBY」等設施。然依建案1樓平面圖,建物所座落之基地,除12間店舖、梯間、汽機車坡道及垃圾集中處理場外,餘均為開放空間。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9條第1項前段規定,開放空間除應予綠化及設置遊憩設施外,不得搭蓋棚架、建築物或為其他使用。新竹縣政府亦表示,爭建案廣告中所載「光燦迎賓LOBBY」等9項建物,屬於應經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始能建築之建築物,已減少部分原許可開放空間,而涉及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該府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辦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另表示,按一般社會通念,預售屋廣告中所描述相關設施,倘涉及未經審查許可2次施工,一般消費大眾難知悉其已違反建築法規,縱建商實際交付之標的物與廣告內容相符,日後仍有遭查報拆除之風險,其差距難為一般消費大眾所接受。故系爭建案廣告宣稱擬興建「大器之門」、「光燦迎賓LOBBY」、「沐蘭水悅(烤箱、蒸氣、更衣室)」、「Golden Class影音廳」、「菁英會議室」、「澄靜閱讀室」、「陽光健身房」、「勻體韻律室」、「小哈佛遊戲室」等項設施,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