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社會住宅」先推「只租不售」的「混居」原則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發表中央的構想和看法,新北市「社會住宅」先推「只租不售」的「混居」原則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為了在興建「社會住宅」前向民眾溝通觀念與取得認同,內政部與新北市政府在100年3月29日晚間於新北市三重區光興活動中心舉辦座談說明會,訂名為「中央政府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座談會,吸引了地方民意代表、社團代表與關心此議題的民眾130多人參與並表達意見,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發表中央的構想和看法,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也認為先推「只租不售」的示範戶,且用「混居」原則,是政府照顧各種族群的行動落實,並保證在基地內推好品質與好管理的住宅空間;基地外結合中央與地方資源改善環境,並將在2到3個月之後再辦一次座談。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說,市府配合中央舉辦說明會,希望能溝通並解決問題,新北市團隊在朱立倫市長上任第2天,也就是2010年12月26日就隨即就安排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團體會面,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言,主要精神也依循2010年10月13日馬英九總統認同「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理念,內政部研擬社會住宅實施方案初步構想尋找興建地點,目前以新北市3處和臺北市2處為預定地點。

中央對「社會住宅」興建一事相當重視,內政部營建署外,內政部社會司、統計處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也都派員參加,新北市政府由副市長許志堅率領市府城鄉發展、工務、社會、勞工與財政等相關局處參加。而地方人士也出席關心,包括三重、蘆洲地區的新北市議員與里長等多人也都出席與會,一直關心社會住宅的民間團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也派員與會,會中民眾踴躍提出各項意見和建議,有讚成和反對的聲音,還有民眾希望可以整合一旁基地共辦都更的需求。新北市政府副市長許志堅表示,社會住宅採「只租不售」,以經濟弱勢者和非經濟弱勢者「混居」為原則,市府會找最好的建築師規劃設計,且將基地周邊公共設施等一併改善。

內政部營建署王安強組長表示,國防部在三重區大同南路、正義南路口的0.3公頃土地,可蓋116戶至348戶;國防部在三重區三光國小南側的0.18公頃土地,可蓋70戶至210戶,每戶面積有8到24坪為原則。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表示,中央在新北市的3塊社會住宅基地,包括三重區有大同南段及同安厝段2處,另在中和秀峰段也有1處基地,此次座談會只是開始,對於民眾反映的意見,都會再行研議討論,將在2到3個月之後再召開另一次座談,充分與民眾溝,消除人民對於社會住宅「低品質、低價格、龍蛇雜處、環境很差」印象的疑慮,期望成為一個社會住宅的示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