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展開
新北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展開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為獎勵公寓大廈居民自治經營管理社區,特舉辦優良公寓大廈社區評選活動,本活動由2011年5月9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受理報名。

工務局表示,新北市所轄的公寓大廈社區,只要同時符合下列2項條件即可報名參加評選活動:(1)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理委員會,並於2009年度至2011年度經轄內各區公所,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准予成立,或改選報備有案者,或依國民住宅條例由政府直接興建之國宅社區。(2)2009年5月1日前領得建築物使用執照者。相關評選計畫及報名書表文件格式等資料可逕行至市府工務局網站下載。

新北市政府舉辦優良公寓大廈社區評選,主要是希望透過居民自主積極參與社區管理維護工作,凝聚居民的向心力,發揮社區規劃及設計功能,維護良好的居住環境品質,以形成優美的都市環境與城鄉景觀風貌。

歷年已辦理數次評選,藉由評比及獎勵,激勵第一線尖兵之居民以民主、自治方式參與社區管理維護,同時由表揚及相互觀摩活動,以全面提升社區居住生活品質,建立自主管理維護之優良社區。

本次評選活動共區分成4組:
(1)1997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之社區組。
(2)1998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小型社區組(149戶以下)。
(3)1998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中型社區組(150戶以上至299戶)。
(4)1998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大型社區組(300戶以上)。

參加評選活動之社區,市府將聘請相關學者專家及相關局室組成評選小組加以評定,選出績優管理成效之社區,給予獎勵及表揚。各組社區第一、二、三名除分別頒發獎牌外,並將酌發獎金新台幣12、9、6萬元,並選出社區績優獎數名。以獎勵民主、自治方式參與社區管理維護績效良好之社區,達成群起效法,相互觀摩,帶動全市民眾達到「幸福、美麗、大台北」生活品質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