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邱局長邱大展

財政局邱局長邱大展表示,財政局參與都市更新案件截至2011年6月底止已達88件、已完成及結案的共11件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加速推動市有土地開發,美化市容景觀,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近年來積極透過市有房地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結合民間力量共同提升市有非公用房地價值,創造市府、地主與實施者三贏的局面。

財政局邱局長邱大展表示,財政局參與都市更新案件截至2011年6月底止已達88件、已完成及結案的共11件,邱大展表示,市有土地面積超過500㎡以上且占更新範圍比例達50%以上者,由市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目前計有17案,其中13案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主辦,已有6案與甄得之實施者簽約。

財政局主辦之主導都市更新案有4案,分別為:
(1)「台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五小段72地號等11筆土地更新案」。
(2)「台北市信義區犁和段三小段302、303地號公有土地及毗鄰土地都市更新案」。
(3)「台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2地號公有土地及毗鄰土地都市更新案」。
(4)「政府主導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三小段1地號等20筆市有土地及毗鄰土地都 市更新案」。

其中,信義區犁和段案及中正區南海段案,目前正辦理更新地區劃定及招商文件研擬,預計7月29日舉行招商說明會,除加速改善窳漏老舊眷舍景觀,亦能有效提升市有土地之效能,並帶動周邊私有土地之再開發利用意願,促進整體街廓之發展,預估其經濟效益將達數十億元。

邱大展表示,台北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是持續不變的政策,除輔導民間整合啟動,亦將由台北市政府積極帶動各行政區的更新案件,期藉由市府主導都市更新案,改善過往市有土地低度利用的狀況,讓市民能感受到城市的再生與進步。

掌控市有房地供給需求、提高市有財產利用效能


另外,為活化市府資產,台北市政府依「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提報公用房地需求列管計畫」列管市府各機關學校未來3年內房地之使用需求,及依「台北市市有建物分配使用注意事項」掌握市有房地供給,透過現場會勘及市府高層會議,有效分配房地予市府各機關學校使用,提高市有房地利用效能。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市府各機關經管房地如已無使用必要,應提報財政局辦理重新分配,各機關如對該房地有使用需求,則擬具需求具體計畫,由財政局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議,以使市產發揮最大效益。

財政局特別說明,以往類此案件多採逐案召開會議方式辦理,自2011年起為整體評估市有房地之分配利用,已改由財政局彙整本府各機關房地使用需求後,邀集市府研考會、秘書處及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需求機關目前已使用中房地情形,進一步確認使用需求後,統一召開府級研商會議,由需求機關具體說明規劃內容。經比較各需求機關所提規劃,並從房地所在區位、立地條件、市府政策規劃及都市發展角度等不同面向加以評估後,決定市有房地最有效之分配及使用。

於今2011年4月28日,台北市政府即依上開機制召開會議,會中分別就(1)台北市中正區南門市場4樓之2、(2)信義區行政大樓3樓部分空間、(3)萬華區東園街19 號8樓及(4)中山區原培英市場預定地等市有房地,討論其後續之使用。會議中由需求機關具體說明規劃內容,經會議討論比較各需求機關所提計畫,再依上開各面向評估後,決定市有房地之使用及分配。

活化市有閒置房地 增加市府財產收益

未來市政府將持續循此機制,檢討市有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促使市府各機關將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資源釋出,除適時提供所屬機關公務使用外,亦可規劃開發 利用,以活化資產;且財政局亦將持續查核各機關財產使用情形,並精進各項土地利用政策及強化市有資產運用效益,以達成市有財產永續經營之目標。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該局經管非公用市有土地,除配合都市計畫決定土地用途、提供公務使用為優先,並視土地面積大小、區位、使用現況評估辦理開發、出售或出租。另土地於開發利用前,定期檢討適時配合「台北好好看計畫」政策,施作綠美化或簡易運動設施後,委由里辦公處、附近居民或社區團體認養維護,以美化環境,並減輕市府管理維護負擔。

財政局表示,市府各機關無公務用途之房地移交該局接管後,其具有商業使用效益者均先採公開標租方式辦理,該局並定期檢討可供標租房地。本年度截至6月底止,辦理標租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187巷48號等2處非公用房地,得標年租金120餘萬元,每年可增加市府租金收益230餘萬元,有效提升市有財產使用效率。

財政局同時表示,為利財產之永續經營,大面積市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參與或主導都市更新等方向開發。至小面積無法單獨使用之畸零市有土地,適時依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出售,可促進市、私有土地之整體開發利用、加速都市建設及都市景觀之美化。另配合吳院長指示暫緩台北市內國有土地標售作業,本年度於國有土地停止標售期間,亦暫緩市有土地之標售作業,以避免產生可能帶動房 地產價格上漲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