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適當檢討調整淡海及高雄新市鎮土地使用分區,將是該署2012年度積極努力的目標。
  • 協調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加速淡江大橋、淡水捷運延伸線及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等聯外交通系統的建設。

營建署將加強淡海新市鎮土地使用分區
資料提供:營建署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淡海、高雄新市鎮開發不如預期,除因開發期間遭逢房地產市場長期不景氣外,淡海新市鎮缺乏大眾運輸系統建設並投入適當產業,高雄新市鎮未能配合區位條件優勢引進產業發展,是其主要原因。是以,如何賡續加強淡海新市鎮大眾運輸系統建設帶動產業發展,及運用高雄新市鎮大眾運輸系統、公路交通區位優勢,並適當檢討調整土地使用分區,將是該署2012年度積極努力的目標。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達成目標將積極協調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加速淡江大橋、淡水捷運延伸線及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等聯外交通系統的建設,並檢討調整已開發區的土地使用分區,以整合北海岸整體觀光資源,引進適當產業,帶動淡海新市鎮的發展;此外,在2012年將積極辦理2新市鎮後期發展區整體開發計畫、環評及用水計畫及山坡地解編之規劃,考量當前規劃趨勢,納入應用生態城市、永續發展、產業引進、容積移轉及大眾運輸引導都市土地使用發展等理念,以促進後期發展區發展。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淡海新市鎮區內港平營區原址土地的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為利該新市鎮整體發展,將於2012年委託專業廠商辦理遷建,並於原址整地後辦理土地標售作業;另為提供淡水捷運延伸線運量及符合當地民眾因新市鎮長期禁限建所累積之開發需求,將於2012年委託專業廠商研議後期發展區之區段徵收相關前置作業;此外,並將賡續辦理淡海及高雄新市鎮公共設施用地無償登記予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事宜,以利其移交接管;而高雄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內橋頭區第四公墓屬嫌惡設施且範圍畸零不整,影響該新市鎮整體發展開發計畫,將與高雄市政府協商遷葬事宜,以促進區內整體發展與繁榮。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有關淡海新市鎮公共工程建設部分,預定於2012年辦理「淡海新市鎮港平營區遷建新址工程」發包及「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工程規劃」委託案;等這些工程完工後,除可增加土地銷售面積及鼓勵建商進行開發外,對於加速新市鎮人口進駐亦有正面助益。

有關高雄新市鎮公共工程建設部分,目前將於2012年繼續進行「高雄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既埋垃圾清除及整地工程」,並辦理「高雄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出入性道路工程」施作,工程完成後,將提升高雄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整體生活環境品質,亦可提升周邊土地利用及增加土地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