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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之土地,如屬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其交易所得應...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以房地、有價證券或期貨買賣為業者,其免稅所得之計算,應依財政部訂定之「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營利事業如在2019年間有交易屬2016年1...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或分成)不動產建案所發生的廣告費,除應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規定取得相關憑證外,並...
房地稅務從事海外不動產銷售的業者注意,營利事業支付國外代理商之佣金支出,僅提供雙方簽訂之合約書及結匯匯款證明是否可列報為費用?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佣金支出係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該事業的產品或服務,而由該事業支付的報酬。故營利事業之佣金支...
市場快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不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取自營利事業贈與的財產,均應列入所得申報納稅,且不以國內營利事業的贈與為限,亦即取自國外營利事業贈...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屋,於房地交換時,其帳列土地成本金額,應以換出房屋所分攤之建造成本為準,暫免按因交換而開立之統一發...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買賣不動產,應保留相關成本、費用憑證,並依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規定辦理申報。 該局說明...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借款增建固定資產,在建造期間所支付的利息,應作為該資產成本,不可列為當期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其在建造期間所支付之利息,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8款規定,列為該項資產的成...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從事不動產買賣業之申報案件,不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辦理結算申報。 ...
市場快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所得歸屬年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之2規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準,但所...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佣金支出係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產品或服務而支付之報酬,因此有無支付佣金之必要,應以有無實際...
市場快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
房地稅務財政部2018年7月23日發布解釋令,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該營利事業未...
房地稅務有關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之所得歸屬年度,究竟應以收取售屋價款時?還是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土地交易所得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
房地稅務民眾林先生詢問,他於2018年3月租屋經營服飾店,房屋租金每月30,000元,在支付租金時要不要扣繳稅款? 財政部高雄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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