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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據財政部2017年3月2日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個人取得配...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如有特殊原因必須於繳清稅款前,辦理遺產之產權移轉者,例如想要出售部分遺產以繳納稅款,可向國稅局申請提供...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自2016年施行以來,屢有民眾出售屬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的房地但發生虧損,誤以為只要向地政機...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案件經核准自遺產總額中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應於國稅局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購買取得的房地,辦理房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應以購買的實際支付價款列報為取得成本,如有買賣契約簽訂後才自賣方取得的...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特定親屬的土地,如該贈與土地在法律上同時有免徵贈與稅及遺產稅的規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該...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可申請以遺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但仍需依...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在台無戶籍的外籍人士,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供自住的房地,是否可以適用所得稅法規定自住房地的租稅優...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規定,如要申請重購自住房地的稅額扣抵或退還,必須以出售...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納稅義務人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依遺產及...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台幣(下同)244萬元。亦即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不論贈與多少...
房地稅務民眾來電詢問父親過世於2023年5月1日繼承房地遺產,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下稱房地現值)合計為新台幣(下同)400萬元,因父親...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假藉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下稱公設地)予配偶或直系血親,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贈與稅,倘經國稅局調查認定...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於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時,如將持有該房地期間所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最近發現民眾於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經常漏報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經該局查獲,遭補徵遺產稅並處以罰鍰之情形。 ...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最高稅率為45%,如符合財政部公告之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等要件...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且有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國民,已辦竣死亡登記,遺產總額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且...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