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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06 筆資料

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不以一處為限!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近來有不少民眾反映,夫...

房地稅務
2021-11-28

提醒注意!別因戶籍遷出,讓地價稅變貴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若要將全戶戶籍遷出,請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戶籍於該處,以免事後遭補稅及處罰。  ...

房地稅務
2021-11-22

重購退稅土地5年內贈配偶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近來有民眾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將重購土地贈與配偶,遭稅捐處追繳原退還稅款。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

房地稅務
2021-11-21

因離婚自前配偶依「這規定」取得房地,注意這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甲君電話詢問:「2018年間因離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前配偶取得房地1戶,目前想要出售,是否需要申...

房地稅務
2021-11-13

被繼承人「這情況」免併遺產稅

王先生來電詢問,父親於2020年2月贈與土地給母親,後來母親2020年10月過世,父親也在2021年8月過世,現在要辦理父親的遺產稅申報,此...

房地稅務
2021-10-17

配偶行使「這個權利」無須報繳契稅

配偶依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移轉之房屋,無須辦理契稅報繳作業,可逕行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苗栗縣政府...

房地稅務
2021-08-08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有這規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則必須併入被繼承人遺...

房地稅務
2021-07-03

個人出售受贈自配偶之房地,房地合一稅有規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2017年3月2日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釋,個人受贈自配偶之房地,嗣後出售時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者...

房地稅務
2021-06-20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應這麼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惟若屬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

房地稅務
2021-06-13

婚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1處為限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接獲民眾葉先生來電,詢問其與配偶剛結婚,婚前各擁有1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結婚後,雙方也分別在各自...

房地稅務
2021-03-27

提醒注意!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贈稅之規定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施行法)自2019年5月24日施行,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

房地稅務
2021-01-10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應「這麼做」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無需課徵贈與稅;但贈與人若於贈與配偶事實發生後2年內過世,則...

房地稅務
2020-12-26

生存配偶「這項」請求權得申報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之1規定,納稅...

房地稅務
2020-12-06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注意這情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之1規定,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得於...

房地稅務
2020-11-08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有這規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惟依民法第1030條之1...

房地稅務
2020-10-31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規定要這麼辦」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配偶間相互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雖不計入贈與總額,惟屬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仍應...

房地稅務
2020-09-12

配偶互贈土地「這動作一定要做」維護權益!

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因配偶贈與取得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是否要重新申請,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 &...

房地稅務
2020-09-05

房地稅務!配偶贈與房屋「契稅」要注意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間之贈與土地,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依契稅條例第2條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

房地稅務
2020-09-05

「這個情況」如何認定房產持有期間及取得成本?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之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者,出售時應...

市場快訊
2020-06-28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要注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無需課徵贈與稅;但贈與人若於贈與配偶事實發生後二年內過...

房地稅務
20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