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5千萬以下公有新建物應通過日常節能及水資源指標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2014年起,5千萬以下公有新建物應通過日常節能及水資源指標
新聞摘要
  • 2014年起,5千萬以下公有新建物應通過日常節能及水資源指標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為積極推動智慧綠建築發展,內政部已於2013年11月5日修正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公有新建建築物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5,000萬元者應通過日常節能及水資源兩項指標,希望能達到公有建築物帶頭落實符合智慧綠建築規定之示範意義。
 
內政部表示,自2001年起已依行政院核定之綠建築推動方案及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之總工程建造經費在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者,應於申報一樓樓版勘驗時檢附合格級以上候選綠建築證書,並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後,始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規定。
 
 
自2014年1月1日起,公有新建建築物之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新台幣5千萬元者,原則也應通過日常節能與水資源2項指標,採由建築師自主檢查方式辦理,工程主辦機關並應於契約明訂必要時得委請各地建築師公會、內政部指定之綠建築標章評定之專業機構等,於填發結算驗收證明書前完成確認,以全面提升公有建築物節電節水之效益。
 
內政部指出,為建設永續家園推動節能環境,朝向全面推動綠建築設計,內政部已於2012年5月11日及11月7日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基準專章,擴大建築基地綠化、保水、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之適用範圍,並提升綠建材及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檢討基準,以發展台灣本土亞熱帶建築新風貌。另為防止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之超量設計,也已依能源管理法第17條規定訂定「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並會銜經濟部於2013年6月19日發布,以逐步完備及提升綠建築與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