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樓(廈)管委會出租外牆租金收入應辦營登依法課稅
該局舉例說明,某大樓(廈)管理委員會將其大樓外牆出租建設公司,於訂定廣告租賃契約中約定每月租金收入150,000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倘其對外營業之銷售額平均每月未達20萬元,依同法第13條第1項及第32條第1項但書規定,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適用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其營業稅之稅額則為1,500元。
該局提醒民眾,倘有出租外牆租金收入之大樓(廈)管理委員會,依規定應辦營業登記並課稅。
MyGoNews電子報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請先勾選下列內容後,輸入e-mail帳號按送出
即可立即訂閱。
訂戶需加訂或退訂勾選內容,請直接輸入e-mail帳號
按查詢,即能查看訂閱清單及做訂閱更動。
確保您可以收到電子報,請將service@mailmygo.com加入您的通訊錄(或安全寄件者)中。
請選擇您要訂閱的電子報 全部選擇
簡體     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