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鶚表示,北市永平國宅轉型公營住宅,將於7月31日起受理民眾申請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張金鶚表示,北市永平國宅轉型公營住宅,將於7月31日起受理民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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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金鶚表示,北市永平國宅轉型公營住宅,將於7月31日起受理民眾申請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永平中繼國宅部分轉型為公營住宅出租,將於2014年7月31日正式受理民眾申請。副市長張金鶚表示,本案為首處依住宅法規定轉型為社會住宅出租之出租國宅,除持續提供符合資格之青年家庭租住,並保留20%比例予出租國宅等候戶,及提供30%比例予住宅法規定之「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承租。
 
本次對外招租之永平公營住宅鄰近環河北路、淡水河,景觀優美,毗鄰社子國小,交通便捷且生活機能良好;原規劃作為整宅更新或老舊國宅更新之改建期間居民暫時安置之中繼國宅,為提升資源使用效益,故經評估後部分轉型為公營住宅,共有三房型51戶(46坪至48坪)可供出租,其餘37戶仍維持中繼住宅功能,以協助其他更新案件改建期間安置居所。轉型後永平國宅全社區將委託專業物業團隊管理,確保服務品質。
 
永平公營住宅租金及管理費係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合理租金範圍」原則,且參酌不動產估價師鑑價結果、當地租金水準等條件訂定房屋租金,租金及管理費合計低於市場租金行情7折,46坪為每月11,700元、47坪為每月12,000元、48坪為每月12,400元(以上均含管理費)。為利合理住宅輪替及階段性提供居住協助,租期為3年,期滿後符合條件者得續約一次,總租期以6年為限;租住「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保留戶數者,總租期得延長為12年。
 
考量現階段公營住宅資源有限,故永平公營住宅提供30%戶數計16戶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承租(分為低收入戶5戶、身心障礙者3戶、原住民2戶、其他9類6戶);20%戶數計11戶提供予出租國宅等候戶優先承租;其餘24戶配合市府年青化及助妳好孕政策,提供予20至45歲青年族群承租(含當地區里青年11戶),使其得以安居生養,緩解台北市高齡少子化現象。
 
申請資格條件概述如下:
(一)年滿20歲,青年族群則須同時未滿46歲。
(二)連續設籍台北市一年以上,出租國宅等候戶則於等候期間戶籍均未遷出台北市。
(三)家庭人口數3人以上,倘申請時本人或配偶已懷孕者(持醫院證明)得加計1人。
(四)申請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五)無承租本市國宅、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六)2014年家庭年收入在40%分位點以下(119萬元),且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51,779元)。
 
有意申請民眾可於受理申請期間(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9月5日)至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下載作業規定及申請書表,或親至都市發展局及各區公所索取,於受理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併檢附應付文件郵寄至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