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持有期間2年內符合應繳納奢侈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應如何辦理申報?
國稅局舉例說明:某甲於2014年7月1日與某乙訂定銷售契約,則應2014年7月2日起算至7月31日止之期間內辦理申報。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未依規定辦理申報或短漏報之情形,在未經人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自動補報並向公庫繳納稅款及利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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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
民法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