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宗靈:建築經理業定位在不動產第三方專業機制服務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宗靈:建築經理業定位在不動產第三方專業機制服務
新聞摘要
  • 陳宗靈:建築經理業定位在不動產第三方專業機制服務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宗靈2020年12月28日表示,從第一家建築經理公司投入不動產市場做為購屋者、銀行、建商的橋樑,到現在已滿35年了,起初成立台北市同業公會,後因商業團體法修正,一些只有中央主管機關的行業可直接成立全國性公會,建築經理業也是其中之一,1998年成立全國公會,至今也已超過20年了。
 
陳宗靈說明,建築經理業一直定位在不動產金融的專業服務業,不動產交易的第三方機制,與不動產經紀業、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租賃住宅服務等共同建制不動產交易安全、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建築經理業在維繫不動產交易安全上結合銀行辦理預售屋履約保證、成屋價金履約的保證上,仍然是幾十年來不變的堅持。
 
陳宗靈指出,為了協助完工交屋,建築經理業也必須是個整合型專業服務業,之前即應內政部之託結合銀行參與921震災協助完成了64個社區重建。近時在都市更新推動方面也有相當的成果,至今己協助規劃及管理330案,興建中及完成者亦達100案之眾,在協助危老重建政策上,在協助全案管理、融資、信託上也達到200案之眾,建築經理公司結合銀行,解決了自力更新與危老重建案所欠缺的技術與資金問題,建築經理公司可從規劃、財務、工程各階段提供專業整合服務,兼顧到地主與銀行端效率與利益,因為不參與開發利潤分配針對面積小、開發利益不高的危老重建個案的協助上尤具成效。
 
陳宗靈也強調,目前本業在發展上也存在隱憂,就是原管理辦法在2003年因行政程序法實施而失效,無專法管理的情況下良莠不齊現象日趨嚴重,業務糾紛損害委託人權益者不時發生,雖本會會員多為銀行投資成立,受到金融機構監管,但執業中建築經理公司多數並未加入同業公會,本會也無法要求業者業必歸會,行業自律始終難以達成。
 
為了健全房市,最近內政部將提「住宅法」修正案,陳宗靈說:「我們希望在修法同時,也能考量在住宅法上給予現時不動產業中尚未專法管理的行業予管理法源。」不動產經營環境是整體的,而不動產業要能健全發展,需要每一相關事業都能步上正軌,共存共榮才能永續發展,讓我們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