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最新4項決議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最新4項決議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新北市淡水區居民相當關心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經過2011年1月18日的專家會議討論之後,達成4點重要決議,不過,焦點仍在於「環保」、「生態保育」如何與工程開發兼顧的環節上。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是為考量淡水地區豐富的自然生態景觀,道路設計主要是採貼近地表高程之平面道路構築方式佈設,並於計畫道路兩旁作植栽配置,選用當地適生、適合原有候鳥等物種棲息之植栽種類,以營造豐富的視覺景觀,同時也兼顧了路外使用者的安全性;因此,這項計畫亦結合生態展示、遊憩路徑的複合需求,將原有中斷的自行車道予以串聯。

在環評進度部份,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11年1月18日召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專家會議延續會議完畢,初步結論則是部分專家主張本計畫不應開發,若後續審查通過允許本案開發,開發單位應辦理下列4個事項:

(1)為達到紅樹林生態保育,應成立生態監督小組,或類似之生態及保育監督組織。

(2)因應極端水文現象發生頻率劇增,應補充研擬道路安全緊急應變計畫,並承諾不採行河道中之保護工法。

(3)有關道路定位為「永久性之市區道路」、「設計速率50km/hr」及「限行小型車」之理由,應再補充說明。

(4)鳥類及紅樹林生態應進行長期調查及監測。

會議中並做出附帶決議,要求將於2011年1月25日前,完成淡水河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現場指界作業。請開發單位審慎因應開發過程中,引發負面影響之文資法相關之責任與刑責。「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後續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示,將其結論併入專案小組補充、修正資料後,再送環保署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