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北市房屋如經核定為高級住宅者,2012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稅額將會增加。
  • 高級住宅加價課稅,為針對高價房屋所有者加重課徵其房屋稅,對未被列為高級住宅之房屋並無影響。

為促進租稅負擔合理化,更真實反映高級住宅應有的房屋評價及稅捐負擔,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於2012年率先對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以往由於高級住宅與一般房屋之評價標準相同,與鄰近房屋相較,房屋稅與房價不成比例,稅負明顯偏低,為促進租稅負擔合理化,更真實反映高級住宅應有的房屋評價及稅捐負擔,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於2012年率先對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

北市稅捐處表示,高級住宅之認定原則,以住宅大廈為原則,以「棟」為認定單位,不包括商業大樓,同時排除已加價課稅之別墅,且以鋼筋混凝土等級以上構造為限,並必須具備一般人所謂的高級住宅特色,也就是「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該處各分處依據上述條件與認定原則篩選,再經審查小組審核及現場勘查確認後,才列為本市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的對象。

北市稅捐處進一步說明,北市房屋如經核定為高級住宅者,2012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稅額將會增加。舉例來說,一般房屋、鋼筋混凝土造、總樓層數12層、面積200平方公尺、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為200%、供住家使用,其適用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5,080元,房屋評定現值為2,032,000元,全年房屋稅額為24,384元。相同條件下,如為高級住宅房屋,其應適用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依路段率為加價倍數調整後增加為每平方公尺15,240元【(5,080×(1+200%)】,即標準單價提高為3倍,則其房屋評定現值為6,096,000元,全年房屋稅額為73,152元,房屋稅負將增加2倍。

北市稅捐處強調,高級住宅加價課稅,為針對高價房屋所有者加重課徵其房屋稅,對未被列為高級住宅之房屋並無影響,故一般民眾的房屋稅負擔不受影響,符合量能課稅及租稅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