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2012年3月9日晚上7時至9時邀請王福民律師演講,講授房屋租賃法律問題探討。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2012年3月9日晚上7時至9時邀請王福民律師演講,講授房屋租賃法律問題探討。
新聞摘要
  • 新北市政府受理民眾法律諮詢的問題中,房屋租賃糾紛是常聽到的。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房屋是大部分人生活作息的地方,除了自用住宅之外,有些人將房屋出租,有些人則承租他人的房屋,雙方各取所需,應是好事一件,可是為什麼時有聽聞,房東與房客鬧得不愉快,甚至對簿公堂,究竟彼此間的權利義務發生了什麼問題。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2012年3月9日晚上7時至9時邀請王福民律師演講,講授房屋租賃法律問題探討,提供您生活上之參考。
 
新北市政府受理民眾法律諮詢的問題中,房屋租賃糾紛是常聽到的。社會新鮮人離鄉在外工作,首先要解決住的問題,租賃房屋即是不可避免的課題。租賃房屋要簽書面契約嗎?使用坊間文具店所販售的契約書對房客公平、合理嗎?租賃期間屋內器物損壞了,誰要負責修繕?房東可以自由進出已出租的房屋嗎?房客應該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相關規定。
 
當然房東也有自身的權利,如遇到房客積欠了數月房租,但又拒不搬家,房東如何運用法律程序來保障權益呢?所以,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舉辦本次「新北市生活法律講座」,邀請王福民律師講授「房屋租賃法律問題探討」,希望民眾對於房屋租賃相關法律規定,有進一步認識,而能減少糾紛的產生,但如不幸遇到了,也可以循正確的法律途徑解決。
 
演講中王律師並會教授存證信函撰寫要領,相信能學到許多實用的法律常識。本次演講會場在本府507會議室,採自由入席,坐滿為止,並於演講後舉行有獎徵答,答對者即贈送精美禮物,另公務人員參加本演講者,得登錄2小時學習時數,歡迎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