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萬一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可依申訴→調解→訴訟三步驟循序辦理。

房市交易若發生消費糾紛的3步驟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不動產交易因涉及多種法律,所牽涉事務非常繁雜,非一般人所能普遍瞭解,且攸關個人財產權益影響甚大。茲為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確保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特編印買賣房屋須知,提醒消費者於進行一般不動產買賣時下列事項應注意,在交易過程中,應該儘量小心,但是,萬一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可依申訴→調解→訴訟三步驟循序辦理。

(一)申訴:消費者可先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二)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申請調解。

(三)訴訟:消費者依法雖然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的手段。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建議民眾,內政部目前印製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範本」6種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供社會大眾參考,有需求者,得進入內政部e-house 網站( http://ehouse.land.moi.gov.tw/ ) 或內政部地政司網站(http://www.land.moi.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