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勝生表示,「幸福站」將全力於2014年取得使照,2015年交屋。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日勝生表示,「幸福站」將全力於2014年取得使照,2015年交屋。
新聞摘要
  • 營建署合約:日勝生應於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於2015年3月31日前開始交屋給承購戶。
  • 買賣合約:依建照執照所核給之完工期限為2018年2月28日。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日勝生「幸福站」合宜住宅熱熱鬧鬧開賣,但有部份民眾對於合宜住宅完工時間有所疑問。因此,日勝生公司特別針全對案取得使用執照及開始交屋之時程發出澄清聲明,日勝生表示,「幸福站」將全力於2014年取得使照,2015年交屋。

日勝生表示,與內政部營建署間就合宜住宅於2011年11月21日簽訂之契約書約定,除因不可歸責原因而有開發時程展延等事由外,日勝生應於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於2015年3月31日前開始交屋給承購戶。因此先前對外說明的完工日期,是指日勝生與營建署間約定之完工日期。

然而「幸福站」於取得建照執照後依法得進行預售,依建照執照所核給之完工期限為2018年2月28日前,因此日勝生於草擬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下稱預售屋買賣契約)時,即依據最新取得之建照執照所核給之完工期限,於預售屋買賣契約上載明本案之建築工程於2018年2月28日之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並取得使用執照。

有鑒於日勝生與營建署間之契約和日勝生與承購戶間之契約,為兩個獨立契約,日勝生對於承購戶所負擔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義務,自仍應以雙方間之預售屋買賣契約為準,不因日勝生與營建署間之契約而受影響。

不過,日勝生強調,「幸福站」合宜住宅預售屋買賣契約雖載明2018年2月28日之完工期限,但契約內也載明本案會於該日「之前」取得使照,因此日期僅是最遲之完工期限,日勝生仍會全力以與營建署間約定之完工期限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