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政府嚴正抗議: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公債法修正版本,犧牲北市成全中央及其他各都,各項重大建設恐將全面停工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北市政府嚴正抗議: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公債法修正版本,犧牲北市成全中央及其他各都,各項重大建設恐將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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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表示,行政院於2012年11月22日日討論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此修正草案版本,將現行規定北、高兩直轄市可舉債額度為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GNP)平均數之5.4%,修正成6都(含桃園縣)總債限為前3年度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之7.25%。將台北市舉債額度大幅調移至其他5都,使台北市可舉債額度銳減2200多億元,大幅限縮台北市可舉債空間,對首都未來發展將產生嚴重之負面影響。
 
台北市政府指出,按此一修正版本計算,台北市舉債限額約為2600億餘元,而台北市目前實際債務舉借數1642億元,加計以前年度已辦決算尚未舉借之債務保留數362億元,及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重大工程預算計畫未來年度將舉借數553億元,合計2557億元,已逼近舉債上限。
 
未來各項建設已無舉債空間,如加計台北市2012年度已編列之法定總預算舉債數220億元及2013年度所編列之預算舉債數190億元,則將超過舉債上限288億元,即一通過則台北市債務馬上超限,影響所及所有重大建設可能全面停工。
 
台北市政府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調整各級政府總債限,以6都而言總債限由9200多億元增加至9600多億元,增加300多億元,台北市舉債額度卻反而大幅縮減2200多億元,修法結果等同完全由台北市釋出舉債額度,以因應其他各都舉債需求,全然忽視首都財政需求及實際舉債需要,必將導致嚴重限縮首都未來發展之惡果。
 
另中央此次修法將舉債賸餘總額度,按各直轄市之自籌財源占其歲入比率之前3年度平均數為權數所計算之分配數,並未考量各都實際財政需求及預算規模,且分配結果無法配合各直轄市實際舉債需求,造成財政規模大、舉債需求高之地方,獲配舉債額度比例,反遠低於財政規模小、舉債需求低之直轄市,顯失公平合理。
 
台北市政府表示,中央公共債務法之修正,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將已辦理預算保留或已列預算將舉借之債務數額及未來建設需求與歲出入規模等因素納入考量,對於今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公債法修正版本,以不公不義之方式,犧牲首都未來建設發展來解決中央及其他地方財政問題,台北市深表遺憾,呼籲中央重新檢討法案修正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