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訂採折繳代金與捐贈公共設施雙軌方式,未來將以折繳代金解決政府公共設施亟待闢建的問題。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訂採折繳代金與捐贈公共設施雙軌方式,未來將以折繳代金解決政府公共設施亟待闢建的問題。
新聞摘要
  • 新訂採折繳代金與捐贈公共設施雙軌方式,未來將以折繳代金解決政府公共設施亟待闢建的問題。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為加速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並提升都市容積移轉的實施效益,市府市政會議2013年3月18日通過「高雄市政府審查容積移轉申請案件許可要點」,擴大適用範圍。市政府表示,本次新訂採折繳代金與捐贈公共設施雙軌方式,未來將以折繳代金解決政府公共設施亟待闢建的問題。
 
都發局表示,這次容積移轉訂定案,除了大眾運輸場站周邊400公尺範圍內移入容積上限30%維持不變外,原來600公尺容積移轉15%的適用範圍擴大至800公尺,至於800公尺以外的都市土地,全部適用容積移轉10%。
 
以往建商申請容積移轉,均是向民眾或專門收購「路地」的中間商購得公設保留地。政府被動收得零散的公設土地,還將另外籌編開闢費用;收購的成本與換取的建築容積價值之間存有不少的價差,利得未必能分享給公眾,高雄市政府採用一半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一半以公告現值折算繳納代金的方式,將使容積移轉實施更為公平合理。都發局強調,因繳交代金制度之執行,是較大之變革,為緩衝此項措施之影響,該項制度亦訂於2013年7月1日才開始實施。
 
都發局指出,都市地區透過容積移轉增加可開發建築樓地板,同時也必須考量公共環境品質,如公共設施的承載及高樓化的影響,因此,此次修訂也增列容積移轉申請案基地退縮建築、最小基地1000平方公尺、地下室開挖率及綠能設置等規定,以增加建築鄰棟間隔,同時兼顧採光及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