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10月21日截止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2013年度「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10月21日截止
新聞摘要
  • 2013年度「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10月21日截止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都發局表示,2013年度「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由所有權代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依法設立之團體或專業機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計畫書向都發局申請,並經初審符合規定者提送審查小組,審查通過者依規定補助。
 
都發局提醒,補助受理申請至2013年10月21日截止,受理機關為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都發局住宅管理科。依據「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要點」,補助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達15年以上之沿街面建築物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其他經都發局公告者。
 
前項補助範圍之建築物涉局部違章建築,得依要點申請補助,但申請經費不得使用於違建範圍。申請案件有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都發局得不予補助。且建築物補助之型態以私有公寓大廈住宅類為優先,公有建築物不列入補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