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新北市遏止商業區的色情行業,創新以都市計畫法祭出裁罰,,創新以都市計畫法祭出裁罰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隱匿於住宅區及商業區的色情行業查緝困難,新北市政府為了有效遏止,創新以都市計畫法祭出裁罰,首次查獲立即處以罰金,如經查獲3次以上立即斷水斷電、不准復業,自2012年5月執行以來,已查獲37案,其中2案業者不服裁罰提出上訴,經高等行政法院裁決,皆判決新北市府勝訴,顯見新北市首創以都市計畫法取締色情獲司法肯定。
 
新北市政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自2012年5月開始取締商業區違法經營之色情行業,以都市計畫法處分性交易服務場所,從根絕營業場地的根本做起,經第一次查獲即開出6萬元罰金,對色情業者有立即性懲罰作用。並對於查獲3次以上的業者,隨即執行斷水斷電、不准復業。
 
有別於過去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僅能處嫖客及性交易女子罰鍰的方式,對於色情業者並無嚇阻作用;或以司法裁罰方式辦理,經查緝後需經長時間審理過程,未能及時抑止色情業者營業行為。而依都市計畫法進行取締,一經證明業者確有「妨礙商業區便利的違法行為」,立即移送裁罰,更能有效取締並遏止色情行業。
 
商業區色情行業取締相當困難,且人民居住之安寧及商業發展造成極大威脅,為了維護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已查獲37家「掛羊頭、賣狗肉」經營色情的酒店、咖啡屋、養生館,其中2家提出行政訴訟,經2013年8月7日及2013年11月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皆判決市府勝訴,成為全台首創獲法院支持的案例,也強化市府貫徹公權力及維護公共安全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