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後,如果要適用「一生一屋」的優惠,必須符合下列6項規定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使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後,如果要適用「一生一屋」的優惠,必須符合下列6項規定
新聞摘要
  • 使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後,如果要適用「一生一屋」的優惠,必須符合下列6項規定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地方稅務局2014年3月17日表示,近來許多民眾申請按「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卻有無法適用的情形,該局特別再說明,並提醒民眾多加注意。
 
該局解釋,使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後,如果要適用「一生一屋」的優惠,必須符合下列6項規定,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才可以享有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1.出售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
2.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沒有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3.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前要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4.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5.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6.已適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