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範圍內之土地開發行為,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範圍內之土地開發行為,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
新聞摘要
  •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範圍內之土地開發行為,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2014年3月28日公告車籠埔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其行政區位於苗栗縣、台中市及南投縣,面積約38平方公里,地質敏感區相關資訊可至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網站查閱(網址:www.moeacgs.gov.tw)。
 
車籠埔斷層為逆移斷層,為1999年引發芮氏地震規模7.3大地震(921地震)的主要活動斷層。集集地震為自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後在我國傷亡損失最大的地震災害,為周知該區域土地之地質特性,經濟部依據地質法完成車籠埔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和公告工作。
 
依地質法公告之車籠埔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主要目的為告知地質資訊,要求位於地質敏感區範圍內未來之新的土地開發行為須加強調查評估,但是並無限制或禁止開發的相關規定。
 
公告後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範圍內之土地開發行為,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調查開發基地內活動斷層之分布情況,並考量斷層活動時對開發行為安全性之影響,依據相關土地或建築管理法令規定研提因應措施,並將結果納入相關法令規定需送審之書圖文件中,由土地開發管理機關一併審查,以提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與安全性,避免未來斷層活動時造成災害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