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房價!財政部:提高持有不動產相關稅基方向著手
新聞摘要
  • 抑制房價!財政部:提高持有不動產相關稅基方向著手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簡稱房改聯盟)鑑於我國不動產稅基偏低,以致持有成本過低,以及不動產資本利得稅偏低等產生課稅不公問題,認為有進行全面性不動產稅制改革必要,拜會財政部長,提出改革方向及具體訴求。
 
房改聯盟所提不動產稅制改革方向及具體訴求如下:
一、全面落實不動產稅制改革工程:暫停囤房稅、空屋稅等零星混亂稅改議題之推動,即刻進行不動產稅制全面改革工作,並以1年為期,檢討與修訂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
 
二、稅基以實價為原則:以實際交易價格作為不動產相關稅制基礎,若無實際成交價格則以政府評定之市場價格為基礎。
 
三、房地合併課稅原則:整併房屋稅與地價稅為不動產稅,房地所有權為相同所有人之房產採合併課稅;非屬相同權利人方得採行房地分離課稅。
 
四、自用住宅之持有與移轉採輕稅原則:自用認定應具備具體自用事實,並增訂申報不實罰則。
 
五、出租住宅輕稅原則:對一般民眾承租水準之出租住宅,其不動產持有稅提供租稅優惠,其租金收入之所得稅按最低稅率分離課稅。
 
六、不動產交易之資本利得按實際獲利課稅原則: 若缺乏明確前次交易金額,或前次交易金額明顯不合理案件,由估價師評估認定。對於極長期未交易案件之前次交易價格,建議以較短年數前之市價認定(例如25年),早期之增值利益歸權利人所有。
 
七、不動產交易資本利得稅之稅率應符合國際標準,並採差別稅率: 自用與長期持有不動產之資本利得採優惠稅率,短期交易則加重資本利得稅率,其餘採一般稅率。
 
八、地方政府彈性調整原則: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財政需求與政策目標,每年調整各類不動產持有稅之稅基折扣率與稅率。

財政部指出,該部目前正積極研議不動產稅制改革,基本上與房改聯盟所提改革方向一致,惟租稅改革除應考量稅收、租稅公平、對國家經濟與社會影響外,可行性亦為評估之重點,凝聚社會共識方能達成改革目標。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現行不動產稅制問題,各界關注焦點在於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際價格課稅問題,該部已列入財政健全方案之改革項目,審慎評估,持續聆聽各界意見,將適時提出改革方案。
 
至於不動產持有稅(地價稅及房屋稅)部分,其主要問題在於稅基評價偏低,為敦促地方政府合理評定不動產價格,該部已將地方政府對不動產價格之評定(議),納入一般性補助款之考核項目,也研議將地方政府對財產稅稅收努力度,納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之參據,另報經行政院核定之財政健全方案(地方政府部分),亦納入地方政府合理評定不動產價格項目,以提高持有稅稅基;此外,近日經總統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第5條,提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及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之房屋稅稅率,均有助於使不動產持有稅更臻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