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平均壽命持續延長 男性75.96歲 女性82.47歲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人平均壽命持續延長 男性75.96歲 女性82.47歲
新聞摘要
  • 國人平均壽命持續延長 男性75.96歲 女性82.47歲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2014年9月4日公布「第十次國民生命表」,國人的平均壽命持續延長,男性達75.96歲、女性82.47歲。另有近8成的男性和9成的女性能活超過65歲;半數的男性能活過79歲、女性能活過85歲。
 
內政部表示,「國民生命表」是配合每十年辦理1次的戶口普查結果計算而來的,這(第十)次的統計資料為2009至2011年,結果顯示國人零歲平均餘命(即平均壽命)為79.12歲,其中男性為75.96歲、女性82.47歲,與前(第九)次(1999至2001年)的資料比較,男嬰增加了2.17歲,女嬰增加2.84歲,10年間男嬰平均每年增加近0.2歲、女嬰每年增加近0.3歲,如果這個發展趨勢不變,國人的平均壽命還會繼續上升。此外,資料也顯示老年人口的平均餘命持續在增加,65歲男性平均還能再活17.57年,女性可再活20.83年,人口結構已日趨高齡化。
 
相較於1926至1930年第一次的「國民生命表」,第十次男性和女性新生兒的預期壽命約為當時(男性38.76歲、女性43.13歲)的2倍,分析主要原因是醫療、衛生、營養、居住環境、工作條件改善以及物資、財富的增加,加上1995年全民健保開辦後,有效降低各年齡別死亡機率,讓國民平均壽命每年男性以2個月在延長、女性以3個月在延長。
 
我國前3大死因為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及腦血管疾病,「第十次國民生命表」顯示,若能夠克服惡性腫瘤死因的影響,我國男性的平均壽命能延長4.16歲,女性可延長2.88歲;若能夠克服心臟疾病死因的影響,我國男性的平均壽命能延長1.31歲,女性可延長1.13歲;若能夠克服腦血管疾病死因的影響,我國男性的平均壽命能延長0.83歲,女性可延長0.76歲。
 
我國國民平均壽命與世界主要國家比較,男性與美國2011年的76.30歲最接近,但較其他歐美先進國家為低。女性與德國2009至2011年的82.70歲最接近,且較美國、英國略高。若與亞洲鄰近國家比較,我國國民平均壽命則高於印尼、菲律賓及中國大陸,低於日本、南韓及新加坡。
 
生命表呈現隨年齡而異的人口死亡情況,是測算某一特定人口「預期壽命」或「平均餘命」的科學工具,內政部每年會以戶籍登記資料為基礎,編算「簡易生命表」。每10年以人口普查年的常住人口資料為基礎,編算「國民生命表」。
 
內政部指出,生命表往往是各國政府、學術研究機構及民間壽險業用為訂定人口政策及社會政策、研究人口成長模式、決定生命或傷害賠償金額、各類年金精算及訂定標準的主要參考依據。平均壽命可以顯示某一人口的精神與物質生活水準的綜合指標,即平均壽命相當高,足以表示其國民所得、醫藥衛生以及社會環境均達已開發國家的水準,平均壽命的延長為各項因素的綜合成就,是最佳的「社會綜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