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松菸文化園區履約爭議,應「依法、依約」妥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財政部:松菸文化園區履約爭議,應「依法、依約」妥處
新聞摘要
  • 財政部:松菸文化園區履約爭議,應「依法、依約」妥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辦理民間參與投資松山菸廠文化園區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誠品集團將向民間機構台北文創開發公司買下本案之商場及旅館產權,財政部基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主管機關立場表示,民間機構依約取得之權利不得任意轉讓,以確保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品質。
 
財政部說明如下:依促參法第51條規定,民間機構依投資契約所取得之權利,除為第52條規定之改善計畫或第53條規定之適當措施所需,且經主辦機關同意者外,不得轉讓、出租、設定負擔或為民事執行之標的。民間機構因興建、營運所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非經主辦機關同意不得轉讓、出租或設定負擔。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轉讓、出租或設定負擔之行為,無效。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進一步表示,前述規定係促參案件之民間機構均須經公開甄選機制選出,其興建、營運公共建設之權利義務係依法所賦予,故民間機構依約取得之權利不得任意轉讓,以確保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品質。倘契約雙方就本案當初權利金或其他履約事項存有爭議,係屬個案履約爭議事項,應於不違反促參法規定之前提下,由台北市政府與民間機構(台北文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雙方依法依約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