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稅務 別緊張!重購退稅,與戶籍遷徙無關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15-06-28 先購後售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入新購地後,只要2年內出售原自用住宅用地,仍可申請重購退稅 新聞摘要 先購後售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入新購地後,只要2年內出售原自用住宅用地,仍可申請重購退稅 推薦分享 FB line twitter 列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買了新房子後,戶籍已遷至新房,2年內出售舊房子時,是否須將戶籍遷回舊房,才符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規定?」。地方稅捐機關表示,民眾於購買新房後,如需將戶籍由原自用住宅用地遷至新購自用住宅用地,並在2年內出售原自用住宅用地時,其戶籍雖已不在原址,仍有土地稅法第35條第2項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無須再將戶籍遷回。 #MyGoNews #戶籍 #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 歡迎到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 推薦分享 FB line twitter 看過本文的人也看了 : 低碳都市 空地綠美化 轉角萌綠意 桃園平鎮 新富市場大樓工程標案公開閱覽 機場捷運 A7站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建設啟動 提醒注意 跨年土地移轉注意申報期,可節稅! 筆記起來 內政部2018年重大新政策與措施 調查發現 消費者願增加近50萬元預算買新成屋 危老貸款 大家作伙來「舊厝變新厝」 筆記起來!移轉土地給兒女用什麼方式最省土增稅 解釋令 農地部分供道路或公設用,移轉時依稅法課土增稅 桃園中路 重劃土地標售單價77.5萬元,創次高 30日閱覽排行 + 更多 最新即時商機